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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濫用防制專區

基本概念

一、戒斷症狀 

當吸毒者一再重複使用一種或多種藥物,漸漸形成生理依藥性。一旦藥物投與終止或減少時,所產之非常焦躁、極度不安之身體症狀,且有強烈需要服用藥物之慾望。

二、物質依賴

屬於癮症,有生理上的抗藥力(為維持同樣效果,藥量越服越多)和戒斷症狀(停止服藥後痛苦萬 分)。

三、物質濫用

(一)定義1.凡長期或過量使用某些物質,個體無法減量與停止2.以對個體的社會與職業功能產生傷害,以上症狀持續一個月以上者。3.若減量或停止則發生戒斷症狀。

(二)物質濫用條件1.物質依賴2.身、心、社會功能傷害

(三)藥物濫用

非以醫療為目的,在不經醫師處方或指示情況下,過量或經常使用某種藥物(不含煙、酒、非麻醉性止痛劑),其濫用程度足以損害個人健康,影響其社會與職業適應,或危害社會秩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