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105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簡章規定,
錄取生應於105年5月3日至105年5月4日每日上午八時起至下午10時止
向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
錄取生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均須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