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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南市楠西區公所辦理之「108年度溫馨五月天-第一屆畫我楠西之美寫生比賽」實施辦法、報名須知
作者 : 訓育組 發佈日期 : 2019-04-16 13:52:42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五大發展主軸」-「文化首府」辦理。
二、活動辦法簡摘如下:
(一)比賽日期:108年4月28日星期日上午9點至下午4點。
(二)報名方式:
1、事先報名:請填妥報名表後e-mail至linyili0@mail.tainan.gov.tw或傳真:06-5751270。
2、現場報名,比賽當天108年4月28日至楠西區公所1樓服務臺向主辦單位報名。
3、可團體報名或個人報名,團體報名為因應作業需要,須於參賽日5天前(108年4月23日中午12時前)提出。
(三)報到與收件地點:比賽當日請至本所報到處領取專用圖畫紙,並於當日16時前繳件。
(四)分組:國中組(七、八、九年級)、高中組
(五)報名資格:設籍臺南市或在臺南市工作者(請攜帶證明文件)。
(六)比賽地點:楠西區全區。
(七)比賽主題:自行選擇與楠西區相關之題材,具代表性者尤佳,且不得有違公序良俗。
(八)作品形式:不拘,國畫、油畫、水彩、素描或其他類皆可,惟除圖畫紙由主辦單位提供外,其他創作材料需自備。
(九)評審後將各組獲獎作品於本所展覽,並擇優12幅製成109年月曆。
(十)獎勵:每組取前3名與佳作2名若作品未達水準得從缺:
高中組:第一名禮券800元整及獎盃1座;第二名禮券700元整及獎盃1座;第三名禮券600元整及獎盃1座;佳作2名各禮券500元整及獎狀1幀。
國中組:第一名禮券600元整及獎盃1座;第二名禮券500元整及獎盃1座;第三名禮券300元整及獎盃1座;佳作2名各禮券100元整及獎狀1幀。
(十一)評審與頒獎:
1、評審:108年4月29日至臺南市楠西區公所。
2、頒獎:108年5月7日星期二上午10點至臺南市立楠西國民中學活動中心。
(十二)得獎作品預訂於108年9月1日起至109年2月28日假茄拔社藝苑(臺南市楠西區中正路230號)展覽。
(十三)本活動洽詢電話與網址:(06)5751615轉302林小姐;https://nansi.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7594&sms=11136&s=37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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