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校需就師資結構、學生學習需求及學校規模等因素,針對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含本土語文及特殊教育),提供教師名單,俾利教育部規劃開班。
2.依據所提需求,教育部將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110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其他領域科目第二專長學分班。
3.如有疑義,請逕洽教育部承辦人:吳佾其小姐(電話:02-77365543)
4.請本校合格之專任教師參考附件資料(附件1)(附件2),若有需要請於11/3(二)前告知教學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