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年滿55歲之在職教職員以私校儲金既有庫存部位投保年金商品
說明:
一、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恤離資遣儲金管理委員會推動私立學校教職個人專戶自主投資運用實施計劃,第9點第2項規定:「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資遣儲金管理委員會評選之年金保險商品,供年滿55歲知教職員選擇」
二、相關問題請參閱: http://www1.t-service.org.tw/files/13-1000-887.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