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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修訂「國軍基本教練」準則乙案
作者 : 生輔組 發佈日期 : 2017-03-03 18:30:08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2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15559號函辦理。
二、國防部於106年1月9日國訓準則字第1060000037號令頒國軍訓練通報第10600001號,修訂「國軍基本教練」部分準則,除將「立正」姿勢採「握拳」方式執行並同步修訂「敬禮」、「原地間轉法」及「持槍姿勢」等單兵教練規範。
三、請各校修正全民國防教育課程授課內容,所屬軍訓同仁配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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